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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郑乡向各村下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上郑乡关于清明期间禁止销售 烟花、爆竹等易燃品的通告》。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在村宣传栏、村营业场所等显眼位置进行张贴,开启了2014年的清明防火宣传工作。
通告提醒村民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详列勿携带火种、勿燃放烟花爆竹、勿在林区吸烟野炊等事项,同时警醒店铺勿销售 烟花爆竹,一经查处依法严惩。
同时,上郑乡利用乡宣传车、LED显示屏,还在主要路段拉横幅、做广告,全覆盖地开展清明消防安全宣传。
图为3月21日上郑乡下郑村村干部正在村内宣传栏上张贴清明森林消防通告。
上郑乡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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