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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偷了3元的硬币,怎么要拘留12天?”1月15日,温岭市公安局对盗窃嫌疑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王某今年26岁,一个月前,听说在温岭找工作比较容易,就从湖北老家来到温岭市大溪镇,但找了一段时间,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一直租住在老乡处。2013年12月27日上午,王某独自来到太平街道,在三星大道某超市前的路上,他将手伸入停放着的一辆广本轿车的副驾驶座,窃取了一根数据线。当王某准备逃离时,被巡逻队员发现,被处以行政拘留2日。
1月14日,王某想自己工作没找到,回家又没有路费,再次想到盗窃。当天下午,王某从大溪来到太平街道,在街上转悠。至1月15日凌晨,王某行至中华路边的一停车场,看到停放着的一辆马自达轿车,发现车门未锁。他进入车内,翻看车内的物品,在驾驶室内找到三枚一元面额的硬币,然后逃离。
王某拉开车门进入轿车的行为,被太平派出所视频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在王某逃离现场没多远,就被接到通知后赶到的巡逻队员追上查获。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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