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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 2013-11-29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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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天天乐 于 2013-11-29 18:21 编辑
楼主,你好。对于有网友反映停车场非机动车还在超标收费的情况。本人昨天进行啦实地停车收费,发现停车收据已换,但我这辆车确实是收一元的!另给楼主个建议和提醒参考。
(1)停车后一定要向对方索取发票,这是如还在乱收费的一方还有所悸的地方
(2)此收据按照区发改委的规定在24小时内是可重复使用的(也就是一次付费,一天24小时内就无需再付费奥)
台一医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台一医停车场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经研究,现将你院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汽车停车收费按附表标准收取;
二、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收费按1.00元/辆·天标准收取,当日重复停放凭票据不再另行收费;[u]
此标准自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你院接到通知后做好明码标价及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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