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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QQ群主大讲生意经 一次聚会就赚了3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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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中原网讯:
  前不久,本报以《QQ群主撮合网友搞聚会 一个月轻轻松松赚几千》为题,报道了有人利用QQ群主的身份,经常组织大家掏钱聚会。其目的就是让大家消费,他们借机吃回扣,有的月收入达数千元的消息,引起不少网友共鸣。

  网友“腊月¥花开”昨日联系到记者说,此前一直从事这一行业,并且积累了不少经验。现
在已经在江苏一单位工作的他,讲述了自己做群主赚钱的经历,以此提醒广大网友不再上当受骗。

  意外发现:“QQ群主”搞聚会收到“好处费”

  “我的全部家当只有一台电脑和用于建QQ群的虚拟Q币,每个月就可以赚几千元,比我同期毕业的同学强多了。”说话时,网友“腊月¥花开”甚至有点炫耀。他告诉记者,他是郑州一家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就在QQ群里就业了,赚钱的方式就是组织群友AA制聚会,到酒吧、KTV、近郊风景区等地方消费,然后他与这些经营场所“猛砍价格”,最终按参会的人数赚取差价。

  “腊月¥花开”说,他在1年前,就建立了第一个QQ群,那是一个老乡群。

  由于群里都是老乡,于是有人在群里提议搞个老乡聚会,大家见个面。作为群主,“腊月¥花开”负责操作了这次群员聚会。大家约好去某家烤肉店吃烧烤,所有群员AA制,每人交50元。“我们吃完烧烤,我去结账时,老板有意少收了100元,说这是我的‘好处费’。”

  赚钱心得:适合成年人的“话题”群最受欢迎

  就这样,“腊月¥花开”一发而不可收,他开始大量建同城交友QQ群,希望从中赚更多的钱,一年内共建47个群。

  “刚开始我的目标是学生族、老乡群,后来发现成年人也喜欢通过QQ交友,于是我就投其所好,建立起了很多适合成年人的‘话题’群,比如书画爱好者群、离婚者群、户外运动群等。”据了解,“腊月¥花开”这些“话题”群里的人大多都是30多岁的成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今年5月他组织的一个“户外群”的网友去巩义某山庄聚会,吃住玩一天半,每名群友交费2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该山庄只收取了120/人的费用,“腊月¥花开”从中一次性就赚到3000多元。

  网友揭露:群主经常组织定点消费活动嫌疑大

  “我随群一个月聚会5次了,大家玩得很开心,就是每次聚会的消费很不透明,让人觉得不舒服。”网友“快乐并快乐着”介绍,在同事中,参加群友聚会的休闲方式很流行。“几次下来,我发现群主收了钱,但从不让我们看账单,也没有返还余额。”

  后来,她看了本报的报道后,就在网上进行了调查,发现群主一个人建了10多个群,都是叫休闲咖啡屋之类的名字,群主经常组织群内成员聚会。

  “我亲眼看见群主和酒吧里的人谈回扣,很可能是酒托。”网友“咖啡嗞味”也向记者证实。她提醒广大网友,如果所在QQ群经常组织高消费活动,而且消费地点固定,那就要谨慎了。

  记者调查:群主一次KTV聚会赚了1150元

  就在两天前,记者随群友到文化路与纬五路一家酒吧,看见群主确实和酒吧里的人很熟悉。“经常有人组织QQ群友过来,他们属于酒吧里比较稳定的消费群体,老板很关注。”一位服务员还透露,不少酒吧还派出专人负责建立QQ群、组织聚会以暗中招揽生意。

  而在上周一,记者和另外一个群的网友一起到金水路一家KTV聚会,晚上陆续来了14个人,每人都按约定缴纳了150元。记者后来算了一笔账,在KTV玩一个晚上,14人共交2100元钱,而且来的14个人不是一起来的,有的是快结束时才来的,只唱了一首歌。而活动结束后,网友们谁都没有计较究竟消费了多少钱就直接散了。

  正好这家KTV的老板与记者有一面之交,记者查了一下那晚的消费记录。由于组织活动的群友是KTV的老顾客,和经理认识,他们当晚享受的是“优惠价”,10人大包厢的包厢费标准为888元,打折后约630元,吃完包厢本来赠送的酒水果盘,加上喝了另外补上的一些冰红茶、啤酒,所有费用一个晚上950元。

  一个“生日派对”的召集令

  4号晚6点半在经七路某某酒店,群主青青草莓开生日派对,饭后酒吧疯狂。费用为AB制(男的多掏点,女的少掏点)。

  网友议论

  “苏格拉底”:商机无处不在啊?不过也得讲良心吧?谴责黑心群主。

  “七月花开”:告群主联合商家吃回扣,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罚款5000元。活该。

  “玉镯儿”:偶没宰过,不过,赚这种钱,的确不地道!这让原本以娱乐为目的的群友活动变了味,伤害了群友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且,许多参加活动的网友在参加完各种群活动之后,对自己挨了“温柔一刀”浑然不知。

  只有一个网友认为:群主付出了精力和时间,也出卖自己的创意,多收点钱无可非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  □晚报记者 孙庆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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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0:4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顶, 我也是群主   我喜欢玩  我喜欢疯   但不会搞这个钱      聚会就是大家玩的高兴 认识新朋友    顶  顶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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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10-28 14:3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从不组织活动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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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0-28 19:56 | 只看该作者 IP:福建省厦门市
很少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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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20: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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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20: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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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2: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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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20: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吃了就吃了'这又没什么的'反正都是些小钱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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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21: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楼上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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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0-30 10:5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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