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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的关于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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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8-21 0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在奥运期间,论坛里经常看到辱骂或是对运动员进行人身攻击。我觉得很不理智。光靠自己看到的,想到的,并无真凭实据。

建议管理们,检查下帖子,并于处理。本来看奥运心情很好的,全被这些所谓知道“真相”的人扫了兴,还真不知道谁忽悠谁都不知道。

你看哪个电视台播放了这些信息,全是报纸上别人记者自个想的,然后写的,然后转载的。

要是真外国记者都知道,还不是看我们中国人的笑话。

你们在辱骂他们的同时,同时也在辱骂自己   
难道论坛里面没有限制会员辱骂版规吗?
同时 我们要学会宽容



管理应该慎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http://www.0576qq.com/thread-24284-1-1.html  

这些帖子的新闻,有关部门都没有公布,全是一些记者想到,写下来,所以不真实  应该删掉

而且按照110栏比赛规则 ,运动员要不就是跑到终点,要不就是犯规下场,要不就是自己下场。
在当时有伤的情况下,自己退赛是最好的选择。
有些不理智的人或是不知道人认为,他可以走到终点,或是推倒跨栏。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样也会被罚下场的。
又何谈“逃兵”    罚下场和自己下场?“聪明人”你认为哪个好?

[ 本帖最后由 独孤求死 于 2008-8-21 1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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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8-21 09:1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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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09: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下面我解释下 110米栏 的规则


110米栏是110米跨栏的简称,属田径中的径赛项目的一种,也是奥运会项目。现时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田径项目中,110米跨栏为男性竞赛项目。这个项目是由110米的跑道和跑道上面的10个跨栏组成的。男子110米栏第一栏距起跑线13.72米。第2—10栏栏间距离10码,约合9.14米,栏高106.7厘米(根据不同的比赛,栏高分为五等: 76.2厘米、84.0厘米、91.4厘米、100.0厘米、106.7厘米)。110米栏由110米直道和跑道上的10个跨栏组成,运动员要分别跨过这10个栏并首先冲过终点才算获胜。

110米栏由110米直道和跑道上的10个跨栏组成,其中每个栏之间的距离是10米,运动员要分别跨过这10个栏并首先冲过终点才算获胜。男子110米跨栏跑的栏高为106厘米(这有别于400米跨栏跑的栏高和女子100米跨栏跑的栏高)比赛时,运动员必须跨越10个栏架,除故意用手推或用脚踢倒栏架外,身体其他部位碰倒栏架不算犯规。有专家预测人类的110米栏的极限是12秒78。

各参赛者必须在自己的线道内完成比赛,而且当参赛者跨越栏架时,若其腿或足从低於栏架项的水平线跨越,或跨越并非自己赛道上的栏架,均应被取消资格。若裁判员认为参赛者故意以手或足撞倒任何栏架,亦应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以如果刘翔要走到终点是不可能,会直接被犯规罚下场的。所以他没有输“精神”的说法

[ 本帖最后由 独孤求死 于 2008-8-21 0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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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8-21 09:5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原帖由 独孤求死 于 2008-8-21 09:13 发表
在奥运期间,论坛里经常看到辱骂或是对运动员进行人身攻击。我觉得很不理智。光靠自己看到的,想到的,并无真凭实据。

建议管理们,检查下帖子,并于处理。本来看奥运心情很好的,全被这些所谓知道“真相”的人扫 ...

有道理!! 给你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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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8-21 10: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LZ真是 刘翔的一级粉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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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10: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看刘翔的身上的号码      13  56

13亿的中国人   56个民族     这数字真的很悬啊。

20080819143742920[1].jpg (39.8 KB, 下载次数: 46)

2008081914374292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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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10:1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原帖由 狼爺 于 2008-8-21 10:06 发表
LZ真是 刘翔的一级粉丝啊!



我不是他的粉丝 。对于每个运动员我都支持。做为一个观众,我们对运动员做大的帮助,就是在精神上面的支持。

而他退场,按比赛规则是最好的选择。并没有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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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8-21 10: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很能理解
真的要学会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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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8-21 11:0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因为他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现在他一下子这样了
很难叫人接受和理解
所以应了一句话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是人之常情所以会发生辱骂
就让时间慢慢去宽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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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8-21 11: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们倒没有什么很大的失望吧..
失望最大的莫过于 高价买到刘翔决赛门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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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8-21 11:1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是啊!因为他是我们的英雄 所以导致才会骂他 可以理解啊!他自身也没有尽责 做为一个运动员 作为我们心目中英雄 去做这么多广告 忽略了自己的责任。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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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8-21 12:4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看来是非还要等 到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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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8-21 12:4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LZ真伟大 也真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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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8-21 12:5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请不要把你的观念   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服从  我们有我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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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8-21 12:5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寒烟 于 2009-9-9 1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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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8-21 12:5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原帖由 寒烟 于 2008-8-21 12:55 发表
或许永远没有本质的真相

真相是不可能被我们这些老百姓 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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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13:5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原帖由 什么叫做爱? 于 2008-8-21 12:50 发表
请不要把你的观念   让我们所有的人都服从  我们有我们的想法



你就是个社会蛀虫知道不?真相还没分了,就在那造谣。你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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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13:5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搞的自己像社会学家一样。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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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8-21 14:0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支持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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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8-21 14: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你不要忘记了 关于奥运那张帖子里,没有真凭实据已经犯了以下法律  
管理应该慎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http://www.0576qq.com/thread-24284-1-1.html  

这些帖子的新闻,有关部门都没有公布,全是一些记者想到,写下来,所以不真实  应该删掉

而且按照110栏比赛规则 ,运动员要不就是跑到终点,要不就是犯规下场,要不就是自己下场。
在当时有伤的情况下,自己退赛是最好的选择。
有些不理智的人或是不知道人认为,他可以走到终点,或是推倒跨栏。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样也会被罚下场的。

[ 本帖最后由 独孤求死 于 2008-8-21 14: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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