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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颜婷婷
读者张大爷致电本报热线:我退休前的工作地点在玉环,但户籍在椒江。我最近发现,不仅单位给我发了高龄补贴,住的社区也给我发了高龄补贴。我这是重复享受福利了,想把多收的那一份退回去。
记者核实报道:
张大爷名叫张少秋,是玉环县委办公室的退休干部。虽然工作在玉环,但他1988年就落户在椒江中山小区了。去年9月,张大爷满80周岁。年底时,中山社区居委会通知他去领取高龄补贴,每个月补贴30元,领了4个月,共120元。
今年1月份,张大爷发现工资卡里突然多了120元,因为没有明细,张大爷也纳闷这笔钱是什么补贴。
直到8月13日,老伴给张大爷办理住院报销时,才知道那120元是单位发的高龄补贴。
这下,正直的张大爷急了,高龄补贴社区已经发过了,单位又发一份,自己岂不是拿了双份?他按月份细算,从去年9月至今,他应该多收了高龄补贴360元。张大爷四处打听,一心想把这多发的补贴退回去。
张大爷了解到,高龄补贴既可以在社区领,也可以在工作单位领。“我现在就想尽快把钱退给政府,但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想给有些同志提个醒,可能他们也会碰到和我一样的情况,但自己却不知道,这样会给国家造成损失。”
为了帮张大爷尽快完成退钱的心愿,记者联系了中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椒江发放高龄补贴都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建议张大爷把单位的那一份退回去,“我们担心如果单位以后不发了,到时张大爷来社区重新补办比较麻烦。”
记者将张大爷的事反映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说,高龄补贴首先是以户籍所在地为标准发放,工作地点与户籍所在地相同的情况下,原先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来负责发放,没有单位的则将由社区负责发放。
“我们和张大爷的工作单位联系过,他们没有注意到户籍限制又发放了高龄补贴,他们会和张大爷本人联系。”工作人员表示。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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