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82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汽车租赁需备案 各项手续看仔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6-5 0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讯 (通讯员 叶蕾茵) 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发展迅速,汽车租赁因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成本。但由于缺少相关规定,又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汽车租赁市场弊端逐渐显现。  
    笔者从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获悉,汽车租赁公司这种无部门监管的状况即将得到改变。新颁布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据区运管所副所长张日明介绍,该条例规定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向道路运管部门备案。备案包括开业备案、变更备案和停业、歇业备案,且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
    针对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存在的问题,区运管所提醒消费者在租赁汽车前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租赁公司,查看营业执照,了解可供车辆的车型、车况以及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证件有效性,以及租赁车辆的投保情况;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认真验车,并进行试驾;保存好租车公司开具的一些收费单据和合同副本,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维护权益。此外,汽车租赁公司也应要求租赁人提供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登记保全。
今日黄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