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受害人小王是安徽人,1994年3月出生。读高中的小王沉迷于电脑游戏,2011年3月,父母为了防止他玩游戏荒废了学业,将他的笔记本电脑给摔了。可这一番苦心并没有让小王幡然醒悟。靠什么赚钱来买笔记本电脑?于是,小王听信网络上“卖掉一个肾对身体没多大伤害”的传言,开始上网寻找黑中介卖肾。
另一方面,一号被告人何伟因欠下多笔债务,于是想通过做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的中介牟取利益。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何伟联系到二号被告人尹申,要尹申为其寻找肾脏供体(人体活体肾脏供应者),尹申表示同意,他告知何伟,其所在的QQ群里有很多卖肾的供体。
确定了供体之后,2011年3月,何伟通过第三被告人唐世民,找到郴州一家医院“男性泌尿科”的承包人、第五被告人苏开宗,表示要用其手术室做血管缝合手术,并承诺每做一台手术均将付给报酬,苏开宗表示同意。之后,何伟打电话给云南省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第四被告人宋忠于,要其到郴州市做人体肾脏移植手术,宋忠于同意了。
但就这几个人,还是不能完成一起人体肾脏移植手术,还需要更多的助手和医护人员。于是,何伟联系到郴州市一家医院的麻醉科医生黄龙东(另案处理),唐世民找到医院的泌尿外科护士黄美(另案处理),黄则喊来自己的丈夫、急诊科医生杨峰(另案处理),3人均同意帮忙做手术。
2011年4月18日和19日,小王和另外一名供体小黄在尹申的安排下到达郴州;19日,“老黄”(在逃)带着两名受体也来到郴州;27日,何伟通过唐世民找到苏开宗,请他提供手术室。28日21时许,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和黄龙东、杨峰、黄美等人和供体小王以及受体来到医院做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29日6时许手术完成。随后“老黄”付给何伟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何伟付给苏开宗6万元、宋忠于5.2万元、唐世民1万元、尹申3000元。5月2日小王出院时,何伟给了他2.2万元。何伟在这次交易中实际获利56360元。
之后,小王用卖肾得到的2.2万元购买了苹果手机和苹果掌上电脑。但在手术后,小王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小王家人发现儿子有异样,经询问小王才道出实情。于是小王家人带着小王来到郴州警方报案,这起买卖活体肾脏案才浮出水面。经检查,小王为肾功能不全,其伤情构成重伤、三级伤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