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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债务“忘了”履行无奈“吃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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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0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报讯(记者 徐志礼 通讯员 鲍罗亭 林 静)家住黄岩院桥的王某有笔债务,在法院判决生效6个月、执行立案两个月这么长时间后,却因“健忘”一直未付。基于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近日,黄岩法院在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金额之后,再给他开出一张2000元的罚单。

  王某于2004年因与他人发生买卖纠纷,经法院判决,王某应当支付对方3万余元,但直到执行立案两个月,王某都一直没有到法院主动履行。今年3月初,王某去银行办事,发现银行账户的数万元金额被法院冻结。王某在履行了应付的执行款后,同时也接到法院开具的一张金额为2000元的罚单。王某至此才追悔莫及,称自己一直在外经商,记性又不好,早就忘了这么一回事,这才记起有笔债务忘了履行。

  黄岩法院执行局局长林森告诉记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进入执行后,法院一旦查证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将视情处以罚款、拘留,个人罚款最高1万元,单位罚款最高30万元。据悉,今年以来,黄岩法院共对15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或者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开出了罚单,收到了较好的威慑效果。

  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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