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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葛培兴)11月12日,在椒江看守所内,身材娇小的陈某穿着宽大的黄色囚衣,不时地用手抹擦眼泪。她是三天前,因贩毒而归案。她说,“贩毒是为了给生病的男友筹医药费。”
11月9日,陈某拿着10余克海洛因,到椒江红旗新村进行毒品交易,被警察当场抓获。在她的出租房内,警方还查获了一台电子秤和几包海洛因。听说要坐牢,陈某哭了。
2009年3月,她被人以打工为名从四川老家骗到外地,身陷一卖淫窝点。一天深夜,她等老板熟睡了,悄悄从居住的屋里溜了出来。
2010年10月初,陈某流落到椒江,已身无分文的她碰上了男子徐某,30余岁的徐某在得知陈某的困难后,多次给予陈某物质上的帮助,陈某心存感激。
随着交往的深入,陈某与徐某同居了。“他对我很好,有时夜里发烧,他在外地出差,也会赶回来照顾我。”天有不测风云,男友一次酒后发晕,送往医院检查,医生告诉陈某其男友患的是肝病。
“记忆中,他每个星期要去医院两三次,一个星期药费要近千元。”高额的医药费,让陈某变得愁眉不展,她将积蓄的一万元拿出给男友当药费,并开始学手艺找工作,然而事情并不顺利。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从一老乡那听说毒品生意赚钱快,陈某心一横,开始找路子。她找到一名上家,将毒品带回后再找下家卖出,卖了两次被警方逮个正着。
在看守所里,陈某止不住地哽咽,“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考虑到他一直帮助自己,自己却无以为报,便想到以贩毒给他赚些医疗费。”说到动情处,陈某更是痛苦不已。
“虽然陈某贩卖的毒品并不多,但她已经触犯了法律,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她实施犯罪行为的借口,等待她的只有法律的制裁。”经办此案的椒江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郑警官表示。
来源: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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