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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富少妇”骗得177万》续 骗了协警骗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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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42岁的路桥女子柯春香,装成29岁的女子,自称浙大设计系研究生毕业,家有名车豪宅,做服装外贸生意。她骗了个28岁的小伙子做男朋友,还骗了男朋友的朋友177万元。日前,柯春香因诈骗罪被椒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柯春香曾因诈骗罪被判入狱10年,有一个儿子。2009年上半年,柯春香化名“王叶冰”与28岁的黄某交往,并通过黄某认识李某夫妇。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柯春香以加盟水星家纺付定金、购买绿城房产付定金及购房首付等形式,先后3次骗取李某夫妇人民币177万元。期间,柯春香还以投资杭州某商场的名义,骗取黄某人民币20万元。

  记者了解到,黄某是一名协警,而李某是一名民警。

  案发前,李某夫妇怀疑柯春香涉嫌诈骗,多次要求其返还177万元,柯春香退还李某夫妇50万元。

  法院认为,柯春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19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柯春香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是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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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5 16:5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也是相识于QQ的? {:1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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