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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发牢骚] 致黄岩区打狗队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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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1 23: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青皮橘 于 2025-5-11 23:38 编辑

      今日惊闻打狗队开始打狗,为时一个多星期。我家狗为土狗,已养了十余年,台州市养狗法出台前便已存在。一直放养,从未伤人、追人,每年有打预防针。
      平时关在家里,人在家时才放出让其方便。因没有从小套狗圈牵狗绳,长大后给套上狗链便吓得无法行走,故实在做不到牵绳把屎把尿。我们家所处区域为农村,没有享受到城市的便利,还请相应减少我们的城市义务。农村没有保安,养狗为看家护院。冤有头债有主,哪条狗伤了人请去找哪条狗哪户人家,现在监控查起来不难。不能因为一条狗犯法而打死一村一镇狗,这道理放在人身上应该都能懂。
      土狗非烈性犬,也不是大型犬,攻击能力有限。若不幸进入贵队视线,请高抬贵手,莫伤其性命及身体。听闻贵队今日有到村民家中捕捉的行为,甚为吃惊。还请莫到村民家里及道地头行凶,若贵队执意硬捕之,我亦愿在保其周全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克制,支付合适的赎金。
              此致
不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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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2 01: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可以投诉信访打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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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5-5-12 09: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各有各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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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5-5-12 14:3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对于怕狗的人来说,狗子不栓绳看到还是会害怕的,不管是农村还是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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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5-13 01: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建议还是必须套狗神,慢慢习惯起来,对他人和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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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13 21: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玉环市)
够敬业的,听说今天早上和今天下午都在转,人家拴着的狗也想套走。
划重点:打(套)狗(所谓的流浪狗)是有处理规则的,不按规则来是要吃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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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10-27 14:2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真正伤人的狗狗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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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11-2 13: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法律并不支持你放养。
根据台州市犬只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流浪犬只,是指未被有效管控、无法现场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或者无法联系到养犬人的犬只。
如果你是放养的,就是未被有效管控,属于流浪狗的范围。
你的狗是要出门的,那就应该栓上绳子。
现在流浪狗这个么多,到处伤人。都是散养狗造成的,流浪狗也是防疫工作的隐患。
爱狗,就规范养狗,不要只顾自己,不顾他人。
社会要进步,人的行为就要慢慢文明化起来。
现在黄岩人的素质还很低下,到处都是流浪狗,散养狗。
随着老一辈人越来越少,大部分人都应该是接受了9年义务教育的。
这种基本的要求应该是能理解的。
希望更多的人走进文明,让狗栓上绳子。
即尊重自己养狗的权力,也尊重别人安全出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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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4:2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出租低商 发表于 2025-11-2 13:02
法律并不支持你放养。
根据台州市犬只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流浪犬只,是指未被有效管控、无法 ...

首先台州市出台的严格来说并不是法律,把老虎等猛兽放养,把中华田园犬等低攻击性动物圈养,这本身非常有争议,相信以后会有改变。
另外你的发言有多个错别字,可见你对法律的理解只是复制粘贴,连权力和权利都分不清,就不用再跟我探讨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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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4:3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出租低商 发表于 2025-11-2 13:02
法律并不支持你放养。
根据台州市犬只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流浪犬只,是指未被有效管控、无法 ...


如果接受了义务教育,连力和利都分不清,既和即也搞混,相信很多东西都会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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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14:3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很多行为本身非常有争议,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禁止的行为现在是允许的,以发展的眼光看,放养田园犬未必是错的,将来会有改变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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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 15:2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青皮橘 发表于 2025-11-2 14:36
如果接受了义务教育,连力和利都分不清,既和即也搞混,相信很多东西都会弄错。


权利这个翻译并不准确,

我几年前就专门写过文章。

所以我一般都是使用权力表达。

权利来源于Rights,Rights更多包含了正确,正义的力量而不是利益。

我使用权力,就是让更多人思考权利的翻译问题。

很明显,你只是接受了教育,不能对教育中的问题进行思考。

所以不是我分不清,而是你缺乏深度思考的能力。

既然你提出来,我就是稍微解释一下。

同样在养狗问题上,你也缺乏对他人安全的考虑。

很多时候,要提升自己就要多考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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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11-2 15:2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青皮橘 发表于 2025-11-2 14:39
很多行为本身非常有争议,比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禁止的行为现在是允许的,以发展的眼光看,放养田园犬未 ...


如果是乡下,只有几户人家,你放养并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是在小镇,城市,外来人口多,就不适合。

养狗即是权力,也是义务。

即要满足自己,也要考虑他人。

所以在你家里放养没有问题,但是出了门就不能放养。

即是防疫风险,也是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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