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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上午,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民警李胜在开展警务室日常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构造奇异且与外形保时捷卡宴相似的车辆,但是车型大小明显比正常保时捷小,该车辆悬挂“浙JV51***”号新能源车牌,通过公安系统未能查询到该号牌信息,该车辆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民警通过分析该车辆行驶轨迹,于2024年12月26日20时30分许将行驶中的“浙JV51***”号保时捷查获。
经询问,该车辆驾驶员名字叫陈某,该驾驶员持有准驾车型E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称该车辆系通过微信联系厂家花费人民币2万元购买的“保时捷”版低速车,也就是俗称的老头乐车辆,属于三无产品。为了方便上道路行驶及能够被商场等地方的停车场识别,陈某通过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块假号牌,该号牌远一点查看与普通的新能源机动车号牌无异,只有近距离查看才能看出车牌上方写有“门禁识别专用”的字样,陈某已构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交警对陈某驾驶的“保时捷”版老头乐进行车辆属性鉴定,鉴定结果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属机动车范畴。陈某已构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陈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3日,罚款39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行政处罚;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扣9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选择代步工具一定要慎重,切勿被“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等销售话术忽悠,务必要选择能够合法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无牌无证无保险,受害者、使用者本人等都会遭遇维权难等问题。莫拿危险当便利,莫为生活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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