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9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州城事] 11月1日起,市区这类车将限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7-13 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为巩固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台州市启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现有柴油车中排放标准最低的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现象严重等原因,其年检超标率近30%,超标车辆上路、冒黑烟行驶时有发生。

为巩固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发布《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管理对象为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上述车辆在台州市区(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全面限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上述车辆在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限行。

车主怎么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燃料货车?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服务中心主任罗国根介绍,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燃料货车一般指2013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燃料货车,车主可以根据行驶证上的注册登记日期来判断。“我们对我市仍在注册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柴油燃料货车进行梳理核实,将点对点将有关信息发送给车主。”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的实施,对违规通行车辆予以查处,有效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台州晚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