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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6个“防灾减灾日”,根据省国动办《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和年度工作任务,经区政府批准,决定于5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14分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黄岩城区及有关镇。 
 
二、试鸣警报时间、信号种类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三、有关要求 
 
届时,请全区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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