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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新规出台
我市全面落实整治摊位“灯光美容”行动,第一批农贸市场已全面换新
有人可能经历过,在农贸市场的灯光下看着水灵新鲜的蔬菜、色泽亮丽的生肉,一买回家就现了“原形”。同一件商品,换个地方就快速“换装”,这其实是“生鲜灯”的误导。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农贸市场发现,不少肉类摊位能看到“生鲜灯”的身影,但也有市场已经全面换新。
市民:“生鲜灯”有误导性
在农贸市场的摊位上,经营者通过调整光照颜色或在光源外加红色等不同颜色的灯罩,使所销售的生鲜农产品看起来色泽亮丽。这种用来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被形象地称为“生鲜灯”。
日常生活中,你遇到过这种全靠“生鲜灯”打光,才能让商品“增光添彩”的情况吗?椒江的徐女士是各大农贸市场的常客,她对此深有体会,“打了红光灯的肉,看到的是灯的光亮,不是肉本身的颜色,得拿到边上,在自然光底下看。”
“都是有讲究的,肉打哪种光、海鲜用哪种灯,这比在蔬菜叶子上洒水来突出新鲜劲更具欺骗性。”市民陈先生表示,不论是大早上还是正中午,农贸市场里都会打灯,尤其是肉和水产摊位,有的人说是太暗了补光,但拿有颜色的灯来补光,这说法站不住脚。
据了解,尽管“生鲜灯”让一些消费者感到上当受骗,但由于此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使用“生鲜灯”,有的农贸市场还会接到相关投诉。
如果商品质量合格,只是利用“生鲜灯”作为营销手段,这种情况并不违法违规。但类似“生鲜灯”的营销手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背道而驰。“生鲜灯”也在互联网上,与“诱导”“欺骗”等词一起出现。
监管:12月1日起全面禁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作出了明确回应: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实,我市在今年4月23日就全面启动了农贸市场及周边“规范经营”提升行动,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灯光美容”“计量失准”“称重加码”三大乱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处长许航嘉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根据相关标准,聚焦市场及周边鲜肉用红光、水产品用黄光等使用特殊照明灯具的摊位,督促引导经营户先行自查自改,提升经营户规范使用照明灯具意识。
标准明确,对显色指数Ra小于80,特殊显色指数R9小于0,相关色温低于3000的红光、黄光照明灯具做到应换尽换,发现问题责令期限改正。
为督促商户诚信经营,营造更为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过几十次的测试,几乎测遍了市场上流通的所有适合灯具,最终选出符合使用技术要求值和高性价比的19家灯具厂商供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选择,确保一次性更换到位。目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排查超规定显色指数、色温范围的特殊颜色照明灯具2968个,整改1433个。
椒江万济池菜市场,是首批更换“生鲜灯”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场长朱锦斐介绍,6月14日,菜市场集中下单,采购符合新规的灯,6月28日,全部照明灯具更换到位。“效果很明显,肉、蔬菜看上去是什么样,买回家就是什么样。以前会有消费者投诉,说被‘生鲜灯’误导。换了一个月了,这类投诉一起都没发生过。市场也组织了工作人员,不间断进行巡查,杜绝‘生鲜灯’卷土重来。”
据介绍,全市整治摊位“灯光美容”行动已经进入到集中整治提升阶段,预计9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届时,“生鲜灯时代”将在台州正式“谢幕”。目前,仙居中心菜场、椒江万济池、界牌等菜市场第一批“试水”的农贸市场,收获了不少消费者的肯定和支持。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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