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309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图说黄岩] 黄岩公安发布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十个一律”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12-13 1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十个一律”规定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行为,特规定如下:

一、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设区市(直辖市为区) 旅居史来黄返黄人员隐瞒不报,不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二、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隔离观察等措施的,或者采取措施期间擅自脱离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三、拒不配合疫情防疫检查点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四、扰乱定点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和居家隔离观察点正常秩序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五、违反疫情交通管制规定拒不听从劝阻,强行通行的,或违规滞留卡口,影响交通工具正常通行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六、拒绝、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疫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疫措施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七、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八、实施聚众赌博等违法违规聚集活动,扰乱疫情管控秩序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九、恶意编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十、其他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13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