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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条例实施之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宣传工作,将条例内容一一告知居民,不怕麻烦,可以用多次上门告知以及发整改通知书的形式。”
“垃圾分类的执法相对比较专业,往往会混淆一些内容,比如管理责任人的界定、处理单位的技术规范等,要经常注意。”
……
3月26日上午,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启了一场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制班车”大讨论。法制中队负责人、各执法中队法制员和分类办工作人员参与,围绕5月1日即将全面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针对垃圾分类执法相关问题,做了深刻学习和热烈讨论。
“法制班车”,是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搭建的交流平台。在这里,法制人员和执法队员可以学习法律法规、交流日常执法痛处,以易组织、面对面、小班化的优势,通过专业讨论探索解决法制疑难。
此次将新条例的解读,作为本次法制班车的讨论重点,正好契合了条例即将开始实施的先机。探讨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详细解读新条例内容,围绕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集、末端处置的全过程,加深了专业知识的掌握。
四月份是《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主题宣贯月,在法制班车大讨论的基础上,黄岩区将通过大型普法宣传、社区法制讲堂、精准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从居民、餐饮从业人员、机关单位、学校等各个层面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推动居民做好源头分类,保障各个层面的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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