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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已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请尽快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洋中队接受调查。”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北洋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点时,发现头陀镇中岙村内某零售点存放烟花爆竹100箱,而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载明的核定储量为80箱。
该零售点经营户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当事人解某的行为涉嫌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据悉,每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上都标明了该零售点可以存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严格限定该数量,是出于有效控制危险源风险范围的考量。该案件为我区首例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处罚,也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和行为。
下阶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超量经营、超时间经营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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