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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区环保局查处一家位于头陀镇的喷漆加工点,该喷漆加工点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环境,当场被查封取缔。
当日,区环保局接到12345信访受理单称我区头陀镇一自然村山脚有家喷漆加工点污染环境,环境监察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到达反映地点后,发现该村山脚有间一层的小房子,房门紧闭,环境监察人员进入房间就闻到了一股油漆味,一名工人正在喷漆作业。经调查,该加工点面积约25平方米,负责人为王某,主要从事木制箱子喷漆、装饰加工。该加工点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相对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环境,影响周边环境。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责令王某停止作业,同时对喷漆设施进行查封。
油漆产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油漆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因此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从事喷漆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按照、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王某喷漆加工点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区环保局将对王某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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