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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工钱未讨回,他却因冲动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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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做成一单生意,本该赚得一笔钱,可在临海市桃渚镇做搭架生意的李振(化名)却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帮人做完一份工,对方却欠钱不还,至今已经拖欠了3个多月了。

“我帮张钱明(化名)搭过一次铁架,租金加工钱一共3000多元。结果我给他做完工,他却说自己没钱付给我,先写张欠条给我,到时候凑到钱了再还。”李振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没想到张钱明会赖这笔钱,“手上拿着一张欠条,一分钱也没有。现在人影也见不到了。”

眼看张钱明时隔多日都不来找自己还钱,李振按捺不住了,他尝试着找过张钱明,但发现连电话都联系不上对方。这下,李振急了,“我老实本分地做点小本生意,却被人这么骗。”

10月30日晚上7点,李振听别人说在临海市桃渚镇看到了张钱明,于是立马带着他的3个小工一起开车去找人。没想到,张钱明这次的回答还是“没钱”。

为了吓唬吓唬张钱明,李振一气之下做了个决定。他和3个小工一起把张钱明拉上自己的车,一路开到了三门县浦坝港镇的石门山上。

在山上,李振等人推搡了张钱明几下,下手并不重。听到张钱明答应还钱后,李振等人又开车把张钱明带回山下,让他在山下的村子里下了车。

然而,李振没想到,没过多久,警察竟然找上门来了。原来,此前张钱明的朋友看到张钱明被一伙人强行拉上车带走,担心会出事,便立马报了警。

案发30分钟后,临海桃渚派出所民警在三门小雄村找到了张钱明,随后又抓获了李振等4人。对此,李振一度纳闷,他觉得自己只是去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这样做合情合理,却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李振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重的话,就犯了非法拘禁罪了。”临海桃渚派出所民警徐灵兵说,李振这次冲动的行为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他的3个小工。

目前,李振等4人已被临海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警方在此提醒,当债务纠纷发生时,应采取协商、诉讼等正当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暴力或过激行为等非法方式给债务人施压催款,否则不但无法要回欠款,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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