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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牟取高额利润,几名“藕霸”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垄断了当地农贸市场的莲藕批发生意,从而提高莲藕售价扩大莲藕售量。9月21日,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廖某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宗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45岁的廖某明是安徽人,2011年来到黄岩农贸市场,跟老乡宗某等人合伙经营莲藕生意。在农贸市场里约有十来家商户是经营莲藕生意,为了能独霸市场,获取更高的利润,廖某明、宗某等人商议设法把在市场内卖藕的菜农赶出去。
来自院桥的李某在黄岩农贸市场卖莲藕已有三年,2011年夏,李某受到廖某明、宗某等人的威胁,“请”他退出市场,李某不愿意。之后,李某在运货途中遭到拦截,对方用钢管将货车车窗砸破。李某担心自身安全,被迫退出莲藕批发生意。
菜农潘某、陈某、陈某某多次受到廖某明等人的口头威胁,不允许他们在该市场销售莲藕。之后,潘某、陈某退出市场,陈某某因害怕不敢再公开销售莲藕。
有一次,菜农邹某等人运了一车的莲藕在农贸市场卸货时,廖某明、宗某纠集了数人以脚踢、搂脖子、言语威胁等方式威胁邹某等人,并明确表示该市场是他们一家垄断。之后,邹某等被迫将一车莲藕低价卖给廖某明。
渐渐地,其他商户都不敢在农贸市场卖莲藕了,偶然有不知情的菜农进来卖莲藕,都被廖某明威胁离开市场或被强制收购莲藕,廖某明如愿独霸本地的莲藕市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廖某明、宗某等人共谋以威胁或“软暴力”等方式强迫其他销售莲藕商贩退出黄岩农贸市场莲藕经营,以垄断莲藕生意,从而提高莲藕销售价格扩大莲藕售量,并从中非法获利,直至2017年4月被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明、宗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退出市场经营莲藕生意,造成恶劣影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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