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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杜桥镇眼镜工业园区”多个商家售卖三无产品,接连被投诉
微信上花276元购买了两副眼镜,货到付款,收货后发现只有一副眼镜,且该眼镜与实际购买不符,并且联系不到商家。
微信上购买了电动扫地机,但商家寄给买家的是手动拖把,且无手把。
通过微信的网页链接购买了一个128元洗牙器,支付钱款收货后,该商品与描述不符要求退货退款,却联系不到商家。
……
近期,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杜桥分局频频接到关于微信购物的投诉。据该分局统计,今年以来,该分局共接到涉及微信购物投诉16起,仅9月份就有8起。这8起微信购物的投诉中,投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推送的广告链接购买,而收到货后却发现宣传的图片与实际货物严重不符,且多为三无产品,想要退货退款却无法联系到商家。因为快递单上商家的地址皆写着“临海市杜桥镇眼镜工业园区”,所以投诉到杜桥市监分局。
杜桥市监分局副局长张俊告诉记者,微信购物虽然简单方便,但问题层出不穷。商家通过支付微信一定的广告费,利用微信朋友圈平台为其推送广告链接,通过视频、文字及图片展示产品进行销售,最后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给客户发货。
“很多人认为,货到才付款,所以才放心购买。”张俊说,但快递送达的时间往往是上班时间,购货人往往没有当场拆开验收,就先将货款给了快递员,待到验收货物时,却为时已晚。而大部分投诉人未能有效保存网页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出现问题时只能查询物流单号获取商家相关信息。“我们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商家信息,拨打商家电话,电话一直处于正在通话或无人接听中,所以只能给对方发短信。再者,我们现场走访杜桥眼镜工业园区,但也因为范围太大,无法查询到商家。”
据了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由于无法确定明确的投诉人而不予受理。此外,如果是向自己微信好友购买的东西,其购买模式属于私人交易范畴,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目前,4位投诉人已收到了退款,其他几起投诉,我们只能移交给微信广告页面的商家归属地的市监部门。”张俊说。
在此,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尽量选择正规的、可信的、发展成熟的平台进行网上购物;网上购物时要注意保存电子证据,包括网址链接、网页截图、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以便出现问题及时维权;货到付款的快递一定要当面拆开验收才能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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