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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黄岩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跟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旁听席上坐着一排“特邀佳宾”,那是法院从拘留所“请”过来的11名在押被执行人。
2008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王某民因做生意资金周转短缺,多方举债,陆续被各债权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民需偿还多笔债务共计50万余元。执行立案后,法院向王某民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和文书。
法院审理查明,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民拒绝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而且隐藏、转移财产。2016年6月4日,王某民为逃避执行,以其女儿王某之名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与自己的手机号码绑定使用,该户头进出账频繁,金额累计达520余万元,其中一笔50万元转移到小女儿的账户,专供自己使用;还长期驾驶豪华轿车,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案发后,法院已对王某民标的总额50万余元及利息执行完毕。
法院当庭宣判,王某民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跟之前2015年6月犯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整个庭审中,耳听眼看着被告人王某民受审,坐在旁听席上的11名被执行人个个神色凝重,有的一直低着头。庭审结束当天,11名参加旁听的老赖中,已有3件案件执结完毕,3人主动提出希望跟申请人执行和解。
“逃避、抗拒、有能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轻则拘留、罚款,重则要构成拒执的刑事犯罪。今天将拘留所在押的被执行人员集体旁听拒执案的庭审全过程,就是让他们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直面拒执的严重性,争取早日主动履行。”黄岩法院执行局局长林森说,
这是黄岩法院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活动以来判决的首例拒执罪案件,组织拘留在押的被执行人旁听庭审,彰显了法院亮剑“老赖”的决心,警示、震慑、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让老赖“不敢赖,不能赖”。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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