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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长潭水库原水价格从0.22元/立方米(其中生态补偿资金0.02元/立方米)调整到0.32元/立方米(其中生态补偿资金0.04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台州市区范围内的终端水价同时上调0.1元/立方米,温岭和玉环终端水价按政府定价权限由当地政府决定。
众所周知,长潭水库是台州市区和温岭市、玉环市等地300多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水源,是我市的“大水缸”。涵养水源,保护“大水缸”是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需要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据介绍,长潭水库原水价格是2009年市政府按当时的运行成本研究确定的,至今已经8年没有调整。由于长潭水库库区的生态保护要求越来越高,生态补偿金需要相应增长。
据了解,此番原水价格上调0.1元/立方米的主要理由有三个。
一个是原水价格上调0.1元/立方米,执行0.32元/立方米原水价格后,长潭水库管理局可得0.28元/立方米,能满足其经营必需的成本,以维持长潭水库管理局的正常运行。
第二个原因是听证代表大多数赞成上调0.1元/立方米,也就是尽量少调。
最后一个理由是,原水价格上调0.1元/立方米,对终端水价影响相对较小。按照每个家庭每月用水20立方米来计算,每月将增加开支2元,年增加支出24元,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对工商用水大户也影响有限。
另外,为保障困难群体不因原水价格上调而影响生活质量,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对象,每年每户给予60立方米水量的减免。
来源: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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