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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区质监局一行来到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黄岩的生产车间,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是否存在从事涉及“四小车”整治范围内的车辆生产,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是否执行相关产品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
7月4日,区质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四小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从事“四小车”生产相关的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发放“四小车”整治宣传告知书。“我们根据区里提出的整治‘四小车’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对涉及‘四小车’的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如果发现企业生产、销售存在涉及整治范围的车辆,我们会立即要求其停止生产和销售。”区质监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陈敏在检查中介绍。
当天,区质监局在检查后未发现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有生产涉及“四小车”整治范围的车辆,符合相关生产标准。随后,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发放了“四小车”整治宣传告知书、并详细告知了“四小车”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会继续积极配合‘四小车’整治,对出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保证用户使用安全。”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云峰在告知书上签字后说。
截至7月6日,区质监局共出动整治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销售单位7家。下阶段,区质监局还将继续展开行动,并于7月13日前面向相关生产企业,完成“四小车”整治宣传的告知。限期之后,区质监局将对仍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查处。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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