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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非机动车乱停人行道,要吃罚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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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09: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第一次违停要写保证书,第二次违停罚款50元



    前阵子,在城区主干道两旁的人行道上,细心的市民会发现,马路牙子上的行道树之间,多出了许多白线或黄线圈出的框框,里头划有自行车的标志。这些位置可不是用来停汽车的,而是专门提供给自行车、电动车,尤其是最近兴起的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停放所用。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开始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开展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车,也将像机动车那样吃罚单了。
    非机动专用车位多了,停车乱象少了
    昨天中午11点左右,市府大道东商务区入口处的人行道上,几辆电动车和自行车歪歪斜斜停放着,不少车子停到了天桥通道下,因为下着雨,室外划白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车子并不多。
    “这个线划起来专门给自行车停的吧,不下雨的话肯定停里头的。”记者询问时,一名刚停下电动车的大姐匆匆收起雨衣笑道,“自行车蛮好停的,不像车子找不到车位,停白线里看起来也整齐许多。”
    记者在东商务区转了一圈发现,实际上骑车来消费的市民并不多,大多数电动车或自行车都是餐饮店或商铺的工作人员骑来的,除了少部分靠着店铺门外停着,大部分自行车和电动车停在专用的非机动车区域里。
    来到市府大道,道路两侧人行道上也划有不少非机动车停车位,或许是雨天原因,停车位里的自行车和电动车只有寥寥数辆。
    投放数量少,共享单车暂未“成气候”
    而市民们预想中乱停车的“重灾区”OFO小黄车,从东商务区到商业街,记者只看到两三辆,且都停在停车位内。比起半个月前,小黄车在路上的见车率有所降低,相应的停车乱象也有所减少。
    OFO公司浙江拓展经理杨绕告诉记者,从最初在台州投放到现在,OFO单车的投放量并未增加,经过用户一段时间的“稀释”,890辆单车被分散到各个小区或街道,因此路上的小黄车并不密集。
    除了台州经济开发区,温岭市首批共享单车“哈罗单车”也已出现,于6月23日投放在温岭城区。但除了首日被市民骑走的几十辆单车,600辆“哈罗单车”中的大部分只现身一天,就被城管部门扣留。目前,这些“哈罗单车”还留在停车场,待办理好审批手续才能上路。
    乱停车得写“保证书”,再次逮到要挨罚
    实际上对于城管执法人员来说,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和随地乱扔垃圾行为,并列为城市管理中的两大难点。
    “我们队员在日常巡查中,每天碰到的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非常普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副科长林德赛告诉记者,“包括占用盲道、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停在绿化带上等现象五花八门。”
    就在前几天,市执法局联合市同创办,对市区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治,包括向沿街商铺发放文明停车告知书,向市民发送提示短信,另外还对市府大道、东商务区和商业街上的乱停放车辆进行暂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人行道上非机动车不按线停放的行为可处50元罚款,但考虑到市民对此需要一个执法缓冲期,这次暂扣的车辆在车主接受批评教育且留下保证书备案之后,即可将车子领回,若再次出现违规停放现象,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有些市民或许要问,全市这么多自行车和电动车,都按规定停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有那么多车位吗?记者了解到,全市原本有2000多处非机动车停车位,最近又新划出1700多处停车位。
    “这种车位不像汽车停车位那样一车一位,一处停车位上在有序规范停车的情况下,十来辆自行车或五六辆电动车都能停下。”林德赛说,这些公共停车位基本能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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