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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事] 电瓶车修理期间被偷,店家该不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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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经工作人员调解,店家赔付消费者1500元

    陈先生是温岭人,为了出行方便,去年,他花25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今年2月,陈先生发现自己的电瓶车有些故障,便将车送到了店里,让店家进行修理。
    “原来只是想修好电瓶车,可是我去取车时,店家却跟我说,车子被人偷了。”陈先生说,车子只是小故障,修一下不过一两百元,现在车子被偷了,他还得花大价钱买辆新的。“既然车子是在店里被偷的,这个责任自然是店里负责。”
    店家也表示愿意赔付,但是提出的折旧率却让陈先生难以接受。
    “我这电瓶车是去年4月份买的,到现在也一年了,店家按折旧价赔偿,这我都能理解,但店家说只赔偿500元,这也太欺负人了!”因为与店家难以协商解决,陈先生便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刻联系了电瓶车店家王先生。
    王先生认为,陈先生的电瓶车是因为出现故障才放到店里来修理的,不能按照正常的折旧率赔偿。“他的车子放在我们这里修理,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车子被偷,但是我们只能赔偿500元。”王先生说。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王先生作为电瓶车销售和修理方,在修理期间应当保障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害。由于店方的疏忽导致电瓶车被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陈先生的损失。
    “虽然陈先生的电瓶车出现了故障,但在可修理的范围内,店方理应对陈先生作出赔偿。”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王先生同意支付陈先生1500元作为赔偿,陈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来源: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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