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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为了能够有钱上网,打电话以朋友、酒店老总等身份,多次冒名骗取钱财共一万五千余元。11月28日,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3月1日凌晨1时许,在我区某大酒店前台值夜班的服务员小杨接到一自称是本店“老总”的电话,“老总”说等会他让一位名叫“周冬林”的男子来前台取钱,只要对方能报对名字,即交给他3000元。一听是“老总”指令,小杨深信不疑。半个小时后,一名自称“周冬林”的男子前来取钱,小杨将3000元交给该男子。
二十分钟后,“老总”又来电表示需再来取一笔钱。小杨觉得有些奇怪,前台才5000元的备用金,老总怎么还要将剩下的2000元也取走?于是打电话请示前台经理。经理一听,觉得事有蹊跷,让小杨先稳住前来取钱的男子,他随即报警。
前来取钱的男子被警方当场抓获。经警方询问,被抓的男子为一名滴滴出租车司机,今天凌晨,他在滴滴租车软件上接了一单业务,下单的乘客电话联系他,让他报“周冬林”的名字去该酒店前台代取现金3000元,并将这笔钱存入指定账户。当他照办完成后,乘客又来电让他再次前往酒店取钱。直至被抓,他才明白自己被这位神秘的乘客所利用。
3月4日,冒名酒店“老总”的神秘男子被警方抓获。
男子姓陈,头陀镇人,25岁。原来陈某平时酷爱网络游戏,可是玩游戏需要钱,而他又没有稳定工作,平时靠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入不敷出,就想方设法怎么弄钱。陈某交代,他还以同样的手法冒名其他酒店、足浴店老总等人以购烟需垫付资金为由骗钱。此外,还三次借朋友电话冒名骗取钱财,这些钱大都充入游戏币卖家的银行账户。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去年9月始直至被抓,共诈骗7笔,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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