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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招录警察学员15名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全省将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共260名,其中台州市公安机关招录15名人民警察学员。
根据公告,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对象为: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面向应届生招录的对象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生。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对象为: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面向公安辅警招录的对象为:由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经依法聘用,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协助公安机关治安、刑侦、交管、特警、监所等部门,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上述5个部门岗位开展一线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等。
注册及报名时间为9月8日0时-12日17时。
笔试时间、地点为:9月24日9:00-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5日9:00-11:30 《文化综合》(报考专科层次)《民法学》(报考本科层次)
笔试、面试地点均设在招录单位所在设区的市。
被录取人员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学制为两年。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被录取人员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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