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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房东将存在消防隐患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被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置若罔闻。8月18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区西派出所对拒不改正的房东陈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8月3日,区西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湖滨小区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其中一幢出租房共4层半,11个床位住了14个人,房间采用木质结构隔断,电线乱拉未套管,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民警找到房东陈某,向其讲述了该出租房内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内予以整改。
8月18日10时,民警再次来到该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复查,敲开该出租户的房门,发现内部情况照旧,无任何整改,遂将房东陈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
经过民警教育,房东陈某表示将尽快予以整改。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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