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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纪委必须深刻领会“两个责任”的本质内涵,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准确定位 履行监督责任
 
 不越位。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
 
 不缺位。加强统筹协调,防止简单地把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割裂开来,要协助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统一起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意见,并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及时将情况向党委报告。
 
 不错位。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做到协调不代替、牵头不包揽、参与不干预,重点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二、 抓好五项工作 履行监督责任
 
 抓宣传教育。利用每周的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种规定。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来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反面的主要是通过各地查处的案例来警醒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正面的主要是通过宣传各级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了我镇桥亭居老党员王力行一辈子做好事的事迹,来教育全镇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抓“正风肃纪”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和市委14条实施意见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定期明查暗访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镇、村两级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狠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班子会议,在重要问题、重大项目、重大事件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化农村“三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状况的检查,做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实现村级财务“零接待”。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抓案件查办与信访举报。在坚持服务大局的前提下,突出案件查办、执纪监督和信访举报等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信访案件,切实解决土地使用、房屋拆迁、项目建设、食品安全、支农惠农、民政救济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抓纪检队伍建设。完善镇纪委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加强非公企业、学校、行政村等纪检组织建设。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论坛交流等活动,努力培养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实干型纪检干部。要强化纪律约束,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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