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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发放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温馨告知单,提醒市民——
家里遇到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台州的传统习俗,但满地的碎纸花让环卫工人不堪重负,乱窜的火星更是威胁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政局殡葬执法支队负责人张鸥翔告诉记者,我市很早就出台了限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但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不理会限放政策,依就照放不误”。
为了让每个市民都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对环境的破坏,市民政局印制了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告知单,呼吁市民关注城市环境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告知单已于1月12日印制并下发到市区下辖各乡镇(街道)。
记者看到,告知单上明确写明,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八以及农历正月十四、十五日这16天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包括红白喜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或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与丧户签订的文明治丧协议书也新增了关于限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协议书中约定丧户在治办丧事期间不使用电子花圈、电子礼炮,不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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