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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死亡谁之责
工伤事故造成颅脑损伤、肺挫伤,在医院治疗期间浓痰堵气管导致窒息,贵州籍男子陈某在遭遇连环灾难后于2013年5月2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本案案情复杂,若构成医疗事故,则属于工伤事故与医疗事故责任竞合,目前黄岩区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已介入该案的调解工作。
现年46岁的陈某常年在黄岩承接木工活计,事发前几日受雇于包工头张某为新前街道塔水桥村民许某建房,工钱按钟头计算。2013年5月16日,陈某工作时不慎从二楼摔下,工友急忙把他送到黄岩区中医院抢救,被诊断为颅脑损伤、肺挫伤、肋骨骨折。经医院抢救,陈某伤情好转,此后在急诊病房治疗。5月23日上午,陈某因一口痰堵住气管无法呼吸,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12点死亡。陈某死后,家人情绪非常激动,纠集了二三十名亲友围堵在医院门口,扬言事情若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尸体就不准推回太平间,严重的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眼看事态即将恶化。
城西派出所接警后,联同西城司法所调解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当时场面极其混乱,随时有发生暴动的可能。调解人员首先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死者已矣,当前首要做的是司法鉴定,明确责任。调解人员对他们深入浅出的讲述了法律关于工伤、医疗事故方面的认定,以及相关责任和赔偿标准。与此同时,严肃的告诉他们此次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须通过司法鉴定,而聚众围堵医院扰乱医院秩序以及阻碍医务人员将尸体安置太平间行为是违法的。经过调解人员长达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劝解,死者家属也意识自身行为的偏颇,最终同意先将尸体运到太平间,并就此事采取法律方式解决。当天下午5点,陈某的尸体终于运送到太平间。
由于案件牵涉到医疗纠纷,目前本案已移送到黄岩区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作者:任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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