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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澄清声明]台州市黄岩灵达铜业有限公司关于临时棚与道路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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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10-12 2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
         公司所建的临时棚土地属于本公司自有土地,并且让出了公司自有土地两米以加宽村道通行。所有土地手续在国土局、建设局等部门均有备案,道路情况也有详细图纸,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相关部门前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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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10-13 08:2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是过路人.如这土地是拍卖所得的,那临时棚是合法的,如是从个人手中卖的,这种钢结构不叫临时棚,属违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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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10-13 08:4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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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0-13 17:3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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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3 18:4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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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0-13 20: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仔细一看,好像人家真没占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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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7:4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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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10-14 21:3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绿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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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0-15 10:0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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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0-15 15: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下文为引用
117楼澄清情况属实,实际上楼主所发图片已经清晰可见,外侧的现有水泥路为目前的康庄工程村道(即原有3.5米康庄工程道路标准宽度,非帖主反映的4米),企业搭建的范围为自有用地规划范围之内(规划道路的拓宽方向为企业对面的桔园),根本不存在企业霸占村里道路的问题,有且企业在自身搭建临时棚时,已经留出部分土地,并承诺根据规划实施需要随时自行拆除。建议村企双方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国土、城建部门将视情作进一步处置,也请帖主勿继续作不当攻击,过度误导网民,造成对头陀地方形象的不良影响。相关规划图纸、征地原始依据,帖主和热心网友均可到国土、建设、规划相应管理部门调阅。http://bbs.0576qq.com/thread-25143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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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21:1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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