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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发牢骚] 女方出十万块礼金只为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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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和男朋友都是椒江的,他爸妈想我们早点结婚。我们是在一次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认识大概也有半年多了,谈了快三个月了。九月初,他请我爸妈出来吃了个饭。中秋节的前一天他也来我家送了月饼和酒。中秋节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姐,给他爸妈送了水果和香烟,(有些人说男方进女方家门跟女方进男方家门是不一样,是可以空手,可我总觉得空手进不了家门)。


国庆的时候,我们两家一起吃了个便饭,听他家人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在明年年初就能结婚。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双方的家庭吧~我爸是个事业单位的小职工,快退休了,我妈也已经退休了,但是双方都有稳定工作,养老应该不成问题,我本人条件也可以,在一家国企当会计。家里有一套房子,在新明半岛,说句自恋的话,我觉得我们家庭还是可以的,不会太有钱,也不会有负担。男朋友家有两套房子,但是是那种很老的,很破的,不知道怎么形容,而且面积也很小。还有一套房是在西锦御园,是大房子,他有一辆车,工作和我也差不多,条件算相当吧,他家里还有妹妹,没有工作,父母以前都是农村,后来做小本意才到椒江来。


看得出来,他爸妈都是勤快的人,而且人也很好,就是可能没有什么文化。
最近我妈开始琢磨着礼金的问题,我妈总希望以后我能幸福,万一离婚当然是不要发生最好,不过凡事都没有绝对,所以她希望对方的房子能加上我的名字,然后我家再出十万礼金,不知道这样合适吗?我担心万一人家不同意,那太丢人了
反正我妈就是觉得,我们家有能力出十万,对方应该至少也得出十五万,这加起来,二十几万,应该就是我跟老公的共同财产了,我们可以自由支配了。


我看过身边好多因为双方父母礼金没有谈拢,而不能结婚的例子,我就是担心这个,所以上来问问各位,怎么样才算合适。因为毕竟我们双方都是有房子的,房子不缺,现金又不知道他家能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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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0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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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1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觉得这想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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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2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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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09:2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最好与你老公商量,看他意见如何?如果跟他家人谈钱,就生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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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4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最好不要谈这个,房子婚前的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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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5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中移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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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5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个要多沟通,双方都了明白彼此的想法,
如果误会了那就不好,说实话家里也就是这些小事闹矛盾的
沟通很重要,理解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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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0-11 10:54 | 只看该作者 IP:上海市
看上去挺合理的,仔细想想挺好笑的。
结婚也可是说男女双方的家庭互相磨合。楼主妈妈的想法肯定是为女儿好,想让女儿以后有点依靠。
但是我觉得吧,这房子本来就不是楼主未来老公的,而是属于楼主未来公婆的财产。楼主妈妈的这个做法就相当于让男方家长提前将名下这套房子进行分割。这个事情不管放在哪个家长上,心里肯定都不舒服的,两老本来身体好好的,根本讲不上遗产的事情,就因为媳妇要进门,要忍这种委屈!
如果双方家长都有能力,而楼主与未来的老公也有一定经济实力,重新买套房子,付掉首付,房贷由双方家庭共同承担。
其实我觉得楼主与你老公都谈婚论嫁了,应该与你老公商量商量!没必要自己背负那么多,夫妻本来就一体,事情都可以商量。
对于一套房子来说,十万元真的不算什么。楼主考虑的男方礼金15万加起来共25万,拿这钱去找你的公婆买房产证上的一个名额,相当伤感情的事。
礼金的钱,本来就是男方送给女方的。这个钱楼主可以自己捏在手里,男方家长都挑不出礼,没话讲的。而楼主爸妈也能给女儿十万元,相当于楼主自己存折可以有25万元,这笔钱可以算是婚前财产,不计入男方的。
楼主手里捏个25万的存折,楼主妈妈也应该能放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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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10-11 11: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没结婚就考虑离婚了,现在的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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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0-11 11:0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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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0-11 11: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其实如果已经有了房子的……不必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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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0-11 11:2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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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0-11 11:5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觉得这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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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0-11 17: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合理是合理,但你老公要是同意的话,结婚后买都可以。干嘛要一定结婚就住新房。如果登记后买,那就不存在婚前财产属于男方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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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0-11 17:5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这事情是不能做的。
9楼说的相当到位了,我觉得你得跟你老妈把这些说说清楚,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房子是你未来公婆的,这是根本不可以做的。太伤感情了,搞不好了扼杀了这段情感。

即使,房子在你未婚夫名下而且是你未婚夫自己买的,也是不能勉强的;毕竟,这是他们的财产,你嫁过去是一起住的,何必非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呢?你如果确实想写上你的名字,这话只能由你老公和他父母主动提出来,当然,这需要动点脑筋,还需要你做的足够好,让他们对你很满意;绝对不可是你这边去要求去勉强。哪样一来,才是水到渠成,也不一定要你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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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10-11 18:06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老实说,以财产押注,确实可以为以后的婚姻增加筹码,但这毕竟需要慎重。
现在离婚率很高,很多人都很现实,你这种做法确实很得到相当一部分的认可;不过,毕竟,这是很伤感情的做法。

如果你觉得写不上你的名字实在心理不舒畅,那不如直接要求加上你的名字,根本不用提出多少钱。

当然,时机得选择对。个人觉得应该满足三个条件:
1 订婚甚至结婚后。
2 感情蜜月期间。
3 以委婉的方式提出来。

这样伤感情最少,成功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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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10-11 18: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温州市
不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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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0-12 21:13 | 只看该作者 IP:福建省漳州市
王小丫 发表于 2012-10-11 10:54
看上去挺合理的,仔细想想挺好笑的。
结婚也可是说男女双方的家庭互相磨合。楼主妈妈的想法肯定是为女儿好 ...

相当到位。 肯定是业内人士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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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0-12 22:5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还是把财产搞清吧,省得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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