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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王庆计
电动自行车被盗案只增不降
这是一组笔者从椒江警方了解到的数据:
目前,椒江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册约有10万辆,2011年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5000多起, 2012年1月至7月,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2000多起。
7月29日一天,城区(白云、海门、葭沚)三街道以及洪家街道,就有26起电动自行车被盗的立案登记。其中,城区14起,洪家街道12起。车子被盗的位置大都在医院、超市、网吧等地,其次是小区楼前、民房门前等。
同一天发生多次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
7月30日下午,家住椒江海门街道的吴女士报警称:早上4时至7时30分许,她将一辆灰色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万济池菜场西大门边被盗,损失价值1900元。同一天下午16时10分许,来自河南遂平县的务工人员谢小姐也报警,她停放在白云街道一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也被盗,价值1200元。
而笔者跟随民警参加云健社区的警民恳谈时,也听到了社区居民的呼声,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姨反映,她家一年之内有3辆电动自行车遭盗,呼吁民警能够引起高度重视。
车主之疏,给了窃贼可乘之机
林伟是椒江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巡逻中队班长,2005年参加巡防工作以来,累计查获被盗车100多辆,曾经一天查获5辆被盗车,人称“查车能手”。
他分析,电动自行车被盗主要原因是窃车贼利用了车主的麻痹大意心理。“比如一些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去银行存取款,或者回家拿东西,想想反正就几分钟时间,懒得上锁。殊不知,一辆没有加防盗锁的电动自行车,小偷们可以在10秒内盗走,其中将龙头锁扭开仅需两三秒钟。”
林伟建议,市民一定要养成习惯,人、车分离时,及时拔下电动自行车上的钥匙,及时上锁。“特别是中午、夜间两个高发时段,犯罪分子往往会盯着车主,只要车主一离开,马上作案,很难被发现和抓获。”
民警还提醒市民,外出办事、逛街、购物时,电动自行车要停放到人员流动量大、有专人看管的地方,不要吝啬看车费用;到朋友、亲戚家拜访时,尽量停放到在人和监控的视线内;有些地方可固定电动自行车的位置,这是停车的最佳选择。市民还应该考虑“降低损失”,不要在座垫底下、行李箱内存放现金、皮包等贵重物品。
购销赃车的存在,成为盗窃案件发展推手
根据椒江巡特警路面盘查中查获的电动自行车情况来看,被窃车辆基本上都在本地区域内销赃,大都将车架号磨损,对外观适量改装,重新使用。
民警分析,这是因为不少市民贪小便宜,愿意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购买二手车,促使了一些地下车辆交易场所、维修摊点和废旧品收购点悄悄从事黑车生意,甚至形成偷、销的违法地下网络。
今年5月份,椒江警方就抓获一个专盗电动车的犯罪团伙,一次性破获案件20多起。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交代,所窃电动车都卖给了一个专门收购赃车的人,每次,被告人只需将所窃电动车推离现场,用手机联系收赃人,收赃人即会赶来收赃,每辆车价格200元左右,当场钱货两清。
笔者从椒江警方了解到,从目前的市场售价来看,每辆电动自行车的价格超过1000元,盗窃电动车完全达到了刑事处罚的立案标准线,将会按照盗窃罪认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仅如此,购、销赃车者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对收购赃车者,《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标准一般是违法所得的五倍左右。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要到专卖店购买,若需购买二手车,一定要仔细查看车辆的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赃车。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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