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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 悦)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管理处了解到,继去年推行两类大病保障政策后,今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又将推行尿毒症等6类大病保障政策,在椒江、天台、三门推行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而在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在全国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管理处处长梁秀峰介绍,早在去年,关于大病保障工作就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那时候的保障范围只限于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新增的6个病种包括: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感染。
此外,今年还将有12个新病种被纳入保障和医疗救助试点范围,这12个病种的试推行将在我市的3个县市区进行。这12个病种包括: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
据了解,在8个病种保障全面推行后,病人可报销费用的比例将达到70%以上。剩下的费用,不同县市区还将推行不同的补助政策。
近日,黄岩、路桥及天台等地已开始逐步实行此项政策,在今年年底前,8个病种保障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实施。
台州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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