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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温岭的张先生终于拿回了5000元押金。
这笔钱数额不大。但自从6月底,被路桥峰江街道环境监察中队收取,后又被要求当作爱心捐款,张先生一直很郁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
本报记者黄倍倍 莫荏婷
被收5000元押金,又被要求爱心捐款
张先生做废旧电缆皮加工生意12年。6月29日,他载着一拖拉机废旧电缆皮,从路桥峰江金属再生园区出来,准备回家。但是,就在园区门前的马路上,被一群身穿蓝色制服的人拦了下来。
对方问张先生:“你去哪里?”“大溪。”
“去大溪,你怎么朝这边过?”“我们想上高速,从高速到大溪。我有园区开的‘固体废物准运证’。”
“你这样不行,跟我们去街道做一下笔录。”
张先生很奇怪。以前,只要出示准运证就可以放行,从没去过街道做笔录。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对方还要求,扣押货物和准运证,同时交2万元的押金。
张先生愣住了,询问对方,为什么要交押金?对方很肯定地回答:“出了园区有固定的线路,你的方向开错了。”
张先生听后,很生气。他一直按照这条线路开车,从来没有谁说他开错了方向。
但为了尽快将货物拿回,张先生与他们讨价还价,一个小时后,终于将押金减到5000元。对方写了一张押金单,落款“路桥区峰江街道环境监察中队 洪秀强”,并按了手指印。
之后,张先生从家里拿来营业执照,将货物运了回去。可5000元押金,拿不回来了。
“他们说,5000元就算爱心捐款了,不给我。我不愿意,一直缠着写押金单的人,他才说要么还我1000元,4000元算作自愿捐款。可是,哪有这样强制让人捐款的?”张先生越说越气愤。
事情过后的第三天,张先生的车又在园区外的另一处被他们拦住,“写押金单的洪秀强认出了我,就放行了,没有再要押金。”张先生说。
街道表示,收押金有明确规定
7月21日,记者以当事人家属身份,前往路桥峰江街道了解情况。
因为是周六,办事处没有上班。值班的工作人员看到押金条后,第一句话就是“6月29日,才几天啊?急什么?押了5个月的都有。这点钱对你们来说,算什么?”
关于扣押原因,值班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说,这种做法去年已经开始了。“只要是非成品,从园区里出来就要扣押。你想拿回押金,下周一过来吧。”
7月27日,记者去园区里转了转,没有碰到巡逻的街道环境监察中队人员。
8月17日,记者再一次前往峰江街道办事处。找到环境监察中队的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得知是来拿押金后,马上不耐烦地说:“不在,不在,领导都出去了,你们有事,下次再来吧!”
两天后,8月20日下午,记者第四次来到峰江街道。环境监察中队办公室坐了满满一屋子的人,队员告诉记者,拿押金要找工办1的领导。工办1的门锁着,门口站着人,不过都不是拿押金的。门口的工作人员介绍栏上,写着名字“钟永建”。
大概等了20分钟,一位老干部模样的人帮记者找到了钟永建。
钟永建拿着押金单看了一会儿,说:“5000元钱已经很少了,别人都是上万元的。你是因为开车线路错误吧?”
钟永建表示,街道有明确规定,“洋垃圾”只能在园区里拆解,出了园区,即便有准运证,只要线路不对,就得扣押。至于扣押的具体金额,要依据证件是否齐全、车辆情况、货物重量等再定。
“如果要拿回押金,只能还一半,另一半要扣掉。要想下次不扣钱的话,就不要干这一行了。明天上午,你直接去环境监察中队办公室找洪秀强吧!”
钟永建说,押金只能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5000元不是通过财务科领取的
8月21日,记者没有见到洪秀强。
8月24日,记者第六次来到峰江街道,才找到他。此人正是8月17日记者在环境监察中队办公室接触过的工作人员。
此时,洪秀强已经知晓记者的身份,他并没有要求出示张先生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而是直接说:“我打的‘白条’(指押金单)都是2万元以上的,这个人说了一个小时,我们才让他交5000元。我现在有事要出去,你们先回去吧!”他劝说记者,把押金单先交给另一位工作人员。
记者一直在其办公室等候。一个小时后,洪秀强回来。他先在自己的办公位置找了一遍,发现现金不够,就对办公室其他队员说:“有现金的都拿出来!”队员均表示没有。
洪秀强掏出钱包,从中抽出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递给一名队员,说:“你现在赶紧去取5000元钱回来,开车去,早点回。”由于身份证正面朝下,记者无法判断身份证的归属。
随后,洪秀强打开一个文件夹,里面赫然有一叠粉红色的“固体废物准运证”和白色的押金单。
洪秀强告诉记者,如果其他人来拿押金,需要4位领导签字,至少需要3天。他还说:“做这种生意要想不被罚,必须要申请环评,不过去年开始已经不接受申请了。以后让他机灵点,2万元以上的押金会移交给路桥环保局立案,要想拿回来就更难了。”
记者多次询问:“街道环境监察中队扣押金,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呢?”
洪秀强始终没有出示文件,只表示,他们都是严格按照路桥环保局的政策规定来执行的。
把押金用作慈善捐款,行不行
张先生在向记者求助时,多次表示,峰江街道直言把押金作为爱心捐款,这种做法不适当。“爱心捐款应该是自愿的,这样跟强制捐款,有什么差别呢?”
采访中,记者问洪秀强,押金做什么用途?他表示,除了企业主拿回的,剩余的押金都算作企业主捐给街道慈善基金。
“他们愿意吗?”记者追问。
“当然都是自愿的。这也是做好事。”洪秀强说。
对于捐给街道慈善基金一事,记者从其他科室得到证实,确有其事。
8月24日当天,记者在街道“2012慈善捐款情况公布栏”的最后一行,看到用黑色水笔填写的“环境整治 30800”。事后,峰江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郑雪芬告知,2012年慈善捐款情况今年6月公布,环境监察中队捐款的30800元是8月份补充上去的。
采访中,洪秀强多次提到“严格按照路桥环保局的规定执行”。
但是,9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路桥分局了解到,峰江街道环境监察中队不是他们的下属单位,局里也没有洪秀强所说的政策规定。但对于街道扣押货物和押金一事,略有所闻。“去年,他们已经开始执行。当时只是扣押货物三个月,时间一到,就还给企业主。后来,听说是企业主要求用押金来取代货物扣押。”至于具体押金数额和流向,该工作人员不清楚是如何规定的。
他同时表示,街道所说的“2万元以上押金移交给路桥环保分局立案”,不是事实。他们从来没有处理过相关的立案,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对于街道的这一做法,该工作人员认为:“对违规企业主有一定的惩治作用,但方式欠妥当。”
莫荏婷 作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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