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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宽带被他人盗用或者是电信方面的问题,导致2012年5月份至8月6日共产生无线宽带费用800多元。10000客服说这是椒江高教园区那边使用的,而我本人以及有线宽带是在黄岩,距离很远,不可能是我使用的。10000处理投诉的客服说没有异常,坚持让我付50%,或者让我去报案,并且说在上无线宽带的时候给过提示的,而所谓的提示就是登陆WLAN,就能看到页面的提示。请问,WLAN不是我自己使用的,我怎么会看到这个提示?如果你是我,你能认可这个所谓的提示吗???
第一种方案:让我付50%
我没有使用过无线宽带,我是不会付也不会承认这笔费用的。而你们电信可以承担50%,我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你们电信潜意识里已经承认这笔费用不是因我产生的?或者是,如果账号是被盗的,没有查清楚你们就可以替他人买单,毕竟这笔钱对你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第二种方案:让我去报案
我已经包了三年的宽带,钱在一开始就已经缴清,现在出现问题,应该是你们电信去查清楚,或者报案,然后给我回复。现在10000是要我去报案,去查,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我包了三年的有限宽带,现在时间还没到期,就被关闭,这是电信违约,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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