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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娘于8月17日晚八点左右在村公路上规矩骑车回家时,被一开电动车的云南小伙撞伤了右手小手指,当晚在黄岩人民医院缝了7针,自家垫了近430的医药费。当晚对方表示身无分文,无法掏钱对此事故负责。院桥支队的民警叔叔表示无奈。只能口头答应明天找到其工作工厂后再安排。
第二天上午(星期六)电话与院桥支队联系后,已经联系上其工作老板,让我们星期一上午去协调。当时倍感温暖,咱警察叔叔办事真给力。
星期一上午8:20到院桥支队,警官迅速联系到肇事者。肇事者单位出面来了两个负责人(2女)和当事人,双方碰面后认真协调。
对方立场:小伙子在他们厂工作了一个月,月工资1300,星期六已经配了另一伤者1800.厂里已经借给他一部分的钱,现在已经是身无分文,句句要我方体谅他的困难和贫穷.
我方立场:俺娘平白无故得受伤,造成伤痛,生活带来不便,15天之内不能干活赚钱,这些方面也需要你的理解,其他不说,医药请负担.姐姐 当时报了1300的全程费用(包括15天后的拆线及这期间内的吊水换药费用和已经产生的430).
1300被认为是过高,有些敲诈.
继续协商,300,不同意,300,不同意,300不同意.............
旁边的警察叔叔开口了:他没有钱了,你就去起诉也是没有用
气得我直接拿了事故认定书扬言走法律程序.
可气回来后,一番咨询后,天朝的司法不是为普通百姓服务的,律师朋友告诉我,单单诉讼费需要近4000.
各位看官:姐姐应该去哪里维权呢? 俺娘因医药费太贵了,已经拒绝去复诊了.
谁能给我有效答案? 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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