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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童明强 翟思德 柯星霞)7月18日下午,黄岩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法院执行干警涉嫌贪污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纪检监察部门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发挥庭审对法院干警的教育功能,提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全市80多名干警旁听该案庭审。
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原系玉环法院执行局法警。2009至2010年期间,邢某某在办理张某等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时,对收到的执行款不出具发票或收据,多次私自予以侵吞。黄岩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邢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经手、管理执行款、扣押款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二)项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后,市中院专门组织召开了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座谈会,剖析犯罪嫌疑人违法原因,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本次庭审教育也是根据市中院与市纪委联合出台的《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教育制度》所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参加旁听的法官说,邢某某从一个押送别人上庭的法警到自己被别人押送上庭,巨大的反差令人叹息。廉洁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在行使司法权力时一定要做到公正。
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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