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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12-4-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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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浙江省台州市
汽车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至4小时每辆每次5元,4小时至12小时每辆每次10元,12小时至24小时要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以上标准累计收取,比方说,停了24小时30分钟,就按24小时15元收取,停了24小时31分钟至28小时,按20元收取。
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至4小时每辆每次1元,4小时至12小时收2元,12小时至24小时3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累计收取。针对自行车的停靠,计划引进公共自行车系统中的停车桩,将实行免费停靠。残疾车辆可凭残疾证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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