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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离开时,留下了自己的银行账户,要求对方往卡里打5万元。钱没拿到,王某却领了刑——5月10日,其被临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对于临海桃渚女孩小芳(化名)来说,去年5月31日凌晨简直是一场噩梦。凌晨4点,她正在熟睡,一名男子爬窗进入她的房间。男子拿出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强行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小李被对方绑了起来,还被拍了裸照。离开时,男子留下了银行账户,并扬言,不汇5万元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这名男子就是王某,临海桃渚人,今年36岁。他原先是一个泥水匠,2009年8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出狱后,好赌的他输了钱,决定去偷抢。为了捞钱,王某频频对单身女性下手,趁夜深时尾随单身女性进行抢劫,共抢得现金2800多元。
庭上,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数罪并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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