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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日:在千年孔园,赴一场“法”式浪漫与惠民之约
黄岩这场活动,把每一份爱心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2026年9月5日清晨,黄岩孔园的古柏苍翠依旧,这座始建于宋元丰年间的古建筑群,在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到来之际迎来了一场特殊的聚会。由黄岩区慈善基地、黄岩义工协会主办,多家专业机构协办的“弘扬慈善文化 践行慈善惠民”便民志愿服务活动在此如期开展。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活动现场多了一重深刻的法治底色——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重塑着每一个慈善组织的运作逻辑。
六大服务板块,惠民触手可及
上午八时,孔园广场上已是人头攒动。六大服务板块一字排开:基础健康监测区前,志愿者们为排队的老人逐一测量血糖血压;爱心义剪的理发师剪刀翻飞,为行动不便的市民解决“头等大事”;头疗护理区里,专业手法让体验者频频点头;视力听力检测和牙科预防保健的诊台前,专业医师耐心问诊。同时,志愿者还向市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服务市民数百人次,切实将慈善惠民落到了实处。
从“管钱”到“管人”,慈善法的规范之力
“以前总觉得慈善就是捐钱做好事,今天才知道原来慈善组织怎么花钱、怎么管钱都有法律管着。”在深入了解慈善法相关规定后,市民张先生思绪良多。
这正是新修改的慈善法带给社会的深层改变。2026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对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进行修订,并首次增加募捐成本管理要求。新规明确,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款物在到达最终受益人前不得作为慈善活动支出——这一规定有力杜绝了资助款物层层划转甚至“循环捐”的现象。
“这意味着每一分善款都要落到实处,谁也不能从中‘雁过拔毛’。”活动现场,黄岩义工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徐红向市民解释道。
党建入法、监事有责,治理结构走向成熟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将监事会等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明确纳入管理费用列支。这一看似细微的调整,实则意义深远——“监事会的工作经费有了法定保障,监事不再是‘橡皮图章’;党建工作经费有了明确出处,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慈善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费用的细化,正是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组织治理的现实力量。
依法行善,方能行稳致远
慈善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从2016年慈善法首次施行,到2023年修改、2024年起施行,再到2026年多项配套新规落地——十年间,中国慈善事业走出了一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规范化之路。
活动临近尾声,一位参与头疗服务的志愿者说:“以前做志愿活动全凭一腔热情,现在知道了,热情之外还有法律在保护我们、规范我们。有规矩,才能走得更远。”
秋风习习,孔园的古建筑愈发庄重。这座见证了千年文脉的古老院落,今天又见证了一场法治精神与慈善温度的深情相拥。“弘扬慈善文化,践行慈善惠民”,在法治的护航下,慈善之光正照亮更多角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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