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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黄岩] 速看!黄岩区2026年招生政策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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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28 0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6月26日下午
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黄岩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推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我区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阳光招生”的决策部署,于6月下旬全面启动了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一起来了解
今年的招生政策

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情况
我区致力于打造全过程、多维度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确保家长“看得见、查得到、读得懂”。所有权威信息,包括《2026年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日程安排、报名指南及各类公告,均通过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黄岩微教育”及其底部设置的专栏“永宁优教-入学通”集中发布。这是家长获取信息的官方主渠道,请大家及时关注。我区同步建立了立体的咨询服务体系。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及学校均开通热线电话,为家长解答疑问。针对足球特长生等专项招生,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也已经在“入学通”统一发布。整个招生过程将严格遵循既定政策与日程,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保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原则
我区招生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四项核心原则:

一是就近免试,保障基本权利。全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所有学校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保障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定权利。

二是公民同招,维护起点公平。全区公办与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享有同等的报名机会。

三是按计划招生,规范办学秩序。全区各校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与发改局联合核定的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维护区域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办学秩序的稳定。

四是阳光操作,接受全程监督。我区从政策发布到录取结束,全过程公开透明。坚持均衡编班,杜绝“重点班”;坚持人籍一致,严禁“挂靠学籍”;严查违规收费和“掐尖”招生。对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都将严肃问责,切实守护招生公平底线。

重点优化内容
相较于去年,今年政策在保持连续性的基础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要进行了三方面优化调整。

一是以“暖心举措”化解家庭实际困难。大幅放宽“长幼随学”条件,多子女家庭中“幼童”申请随兄(姐)入读同一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学校除外)时,不再要求其监护人必须拥有学区房产,该校在第二批次招生后有空余学位即可录取,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难题。

二是以“机制创新”促进区域教育均衡。改革了镇东、永宁小学招生模式,两校自2026年秋季起,不再执行单独招生办法,统一纳入全区公办学校招生序列,按批次招生,保障政策统一公平。首创了“片区学位共享”机制,为推动院沙高、北洋、宁溪三个片区组团发展,片区内乡镇学校在完成常规招生后,空余学位可跨乡镇优先满足片区内儿童(含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实现资源更灵活配置。

三是以“柔性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温度。黄岩重点惠及随迁子女,并给予家长更宽裕的准备时间。设立了“高积分随迁子女”入学通道,监护人积分排名全区前30名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招生,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在后续批次中优先统筹。延长了入学凭证截止日期,考虑到政策发布时间,今年将户口、房产证等各类入学凭证的有效取得截止时间统一推迟至6月16日,为家长办理手续留出更充分时间。

义务教育招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黄岩区教育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严格实施2026年的阳光招生工作,也恳请社会各界继续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1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深入实施,多子女家庭“接送难”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请问我区“长幼随学”政策有哪些具体措施?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焦虑,我区持续完善“长幼随学”服务,让教育更有温度。主要有三项举措:

一是“幼随长”入学。允许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中,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入读同一所公办学校(不含电脑派位学校)。二是转学互通。如有空余学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幼随长”或“长随幼”转学,实现兄弟姐妹同校就读。三是多胞胎并号派位。多胞胎家庭可申请合并为一个号参加电脑派位,避免“一人派中、另一人落空”的尴尬。具体细则详见《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长幼随学”服务实施细则》。

问题2
黄岩区随迁子女具体的入学途径有哪些?
我区始终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现就随迁子女具体入学途径介绍如下。

1.户籍迁入类:已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等同于本地户籍学生,在公办学校第一批招生时向学区学校报名。

2.“长幼随学”服务类:这是我区落实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若随迁子女有兄(姐)在我区公办学校(不含电脑派位学校)就读,其监护人可根据《黄岩区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实施细则》,向兄(姐)所在学校提出“长幼随学”入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3.购买房产类:监护人已在黄岩购房并办理房产证满5年的随迁子女,可在公办学校第三批招生时向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监护人已在黄岩购房但房产证未满5年的随迁子女,可在公办学校第四批或第六批招生时,向学区学校报名。

4.“居住证”保障类: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公办学校第七批招生。此批招生以“居住证+积分”为核心依据。特别建议家长务必提前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及时申请积分。

5.其他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在招收以上类别学生后如还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不具备“居住证+积分”入学条件的其他随迁子女入学。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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