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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的对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近年来,区司法局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满意度。近三年来,该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8件,其中民事案件596件、刑事案件941件、行政案件1件,解答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认真提升智治水平,畅通法律援助信息渠道。开展法律援助在线咨询服务,群众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12348浙江法网等方式与值班律师进行视频连线,解答群众视频咨询服务需求。”区法援中心主任王洪妹表示,以“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为依托,全面畅通网上、掌上受理渠道,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实现与政法相关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据悉,该局推行“受理审批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全市统一的受理、审批、指派标准。将法律援助初审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或司法所,确保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到实处。同时,该局认真实行“容缺受理”机制,申请人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可先予受理、审查并予以指派。该局还针对有部分单位不愿出具证明、外来人员无处出具证明、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难的实际情况,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案件情况随机采取制作谈话笔录、电话核实、走访调查、信息共享、发函协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实,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我们全力拓展服务渠道,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王洪妹说。据悉,该局积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在法院、检察院、看所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将法治精神的内核与程序有机统一。
来源:今日黄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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