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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岩区高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时,发现南高路某饭店正在举行开业店庆,门口升放了2个系留气球。经查,2个系留气球直径均为2.3米,内充氢气,与厨房和高压线距离较近,且食客中存在吸烟者,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气球是朋友送来的,我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气。我也不知道系留气球不能随便放,得先经有关部门审批。”饭店经营者陈某告诉执法人员。
鉴于该案件违法情节较轻,且经营者为初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执法人员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立案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立即整改,拆除了2个系留气球并进行放气处理,未造成安全事故。
执法人员提醒,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容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发生碰撞、摩擦和缠绕,或者意外脱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各类庆典等活动中使用系留气球,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后,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升放。
来源:台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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