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高温天气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黄岩实际,现发布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的通告:
一、禁火期: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以内的区域。
三、禁火区域内在禁火期间,禁止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烧蜂窝、野炊烧烤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五、森林禁火期间,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六、违反本通告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黄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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