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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安全性也关系到千家万户。昨日,记者从全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暨燃气报警装置推广专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8月底前,我市将完成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的目标。
据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不是简单的燃气泄漏报警器,而是指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联动电磁切断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控制器+切断阀等,能在发生燃气泄漏的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并联动紧急切断装置阻断燃气泄漏,大大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率。
2021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为贯彻落实新安法要求,近年来,我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检查执法,进一步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全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燃气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面推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刻不容缓。
昨天下午,在位于椒江康平路的一家餐饮店,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正向店铺老板进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相关安全说明。
记者看到,该店报警装置的主机和分机,就安装在店内点菜区的墙上。电子屏显示燃气数值,当燃气密度超过临界值时,主机就会联动分机发出“滴滴滴”的声响,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室外的紧急切断装置就会帮助切断电源。
该店负责人说,店铺自开业以来,至今未出现燃气泄漏事故。自从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后,心里更踏实了,不再担心液化气泄漏,顾客们也能更放心地到店就餐。
“近期,我们将联合餐饮、市监相关部门以及属地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和排查行动,积极引导使用燃气的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在8月底前主动完成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并做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处工作人员马俊说。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逾期未安装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对其采取停止使用燃气措施。
来源:台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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